返回受害人当庭亲吻谁?(2 / 2)找寻回来的尊严首页

判了就是!

今年新单位的先进个人,嘿嘿!

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个胡盼本是一家管理养殖指标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因为认识了范刚,送了礼,被范刚常务副区长的岳父一纸调令担任了法官。

业务不熟还自视甚高,又拒绝了院长的好心,坚决不参加系统脱产一年的培训。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整顿吏治,从我做起。自觉摒弃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向老黄牛学习,埋头拉车,把青春贡献给伟大的法律事业!

判案中笑话百出。结果是:因为没有说出确切的法律依据,原被告双方都不服,告到院长那里。

院长办公会议准备强行安排他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却被常务副区长一顿臭骂而作罢。

所以几年后公务员要严格考试和选拔,比考研究生都难!

当然了,胡盼同志也不是一无所有,一无是处。比如,范刚的房产公司和建筑包工头的案子,他就判得很好嘛!被告满意!领导也很满意!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交代一下背景。以免读者朋友也和我一样雾里看花,对判决的结果无比诧异!

有些职业,还真不怕打击谁!不是光有决心、听话,就可以干好的!

接着正文。

“律师,本庭准你发言!请主张,但不可信口开河!”

胡盼难得民主一回。

“很简单!如果真如受害人张某所述,她和被告是未婚夫妻关系,那么问题就来了:

第一,小两口想亲热,为什么要在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的夜晚,开50分钟的车到一个荒凉的废弃工厂进行?

是原告声称的浪漫吗?不对!已经和原告没有关系了。因为刚才张某用某些少儿不宜的行为,公开证实了谁才是她心心念念的意中人!

这一点,但凡眼睛没瞎、头脑没坏的人都不会反对吧?

最神奇的是:小两口亲热,为什么要请原告和他的朋友9人,以及被告自己的儿子和侄儿2人来现场观看?

是拍电影吗?

更离谱的是居然还有一个护士到场。我已经调查过,当晚她在医院值班。假也没请,打着车,因为她不承认是和被告开车去的,所以我只能假设她打车。

一个和本案原告、被告、受害人,都八杆子打不着的人,翘班乘车几十公里,只为能亲眼见证被告兽性大发!

是好奇?还是思想不建康?

公民们!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在这里,我只是想问问可爱的护士姐姐,你怎么知道在3月29日夜晚的8时许,几十公里外的废弃工厂里会发生令人发指的罪案?

不要告诉我你认识原告哦!因为你的证词已经明白地告诉大家:你就是一个路过的,打酱油的,见义勇为的好青年!

难道是被告和我闲聊的小概率事件往往发生吗?

证人,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欧大牙对刚才一直不让他说话很愤懑,他在法官座位下面的狭窄通道里走来走去。一会儿对着旁听席,一会面对着摄像机,又转头对着法官和检方。那种英姿勃发,连哥们都看呆了!

“我,我,5555555。”小舒护士脸色苍白,双手不停地捏着自己的衣服,突然放声大哭起来。

旁听席上议论的声音多了起来。

“是啊!这也太巧了吧?”

“不对,肯定另有隐情!”

“是的呀,刚才我们都亲眼见到了,那个受害的女孩,她为什么要猛亲被告呢?你以为人家脸厚啊!”

“唉,还不是被逼的!我看原告肯定有问题!要不然,他口口声声要和那个女孩结婚了,可是人家根本就不承认,也没有哪怕一句亲热的话!”

“说不定这就是个伪证。哎,你看,你快看,那个证人,那个女孩,她哭什么呀!咦,不会也是被迫的?”

“就是嘛,除了原告的爹妈,还有几个混混,警署的,检方的,认可原告和女孩是男女朋友,其他人好像都措辞激烈地否认啊!”

“嘘,声音小点。你左边过去第三个位置,可是坐了个署长呀,小心人家报复!”

“唉,老九,你说怪不怪?既然原告和女孩是男女朋友,为什么人家女孩单位领导,钱,钱什么来着,却不认识他,反而帮着被告证明?”

“嘘,你找死啊?那个钱总,叫钱为民,阿拉在电视上看到过。算了,阿拉小市民一个也得罪不起,别出声,看看戏好了啦。”

“我反对!”伍锻举着手站起来,大声狂吼。

“我坚决反对律师误导审判员,把简单明了的案件复杂化的企图!”他走到律师殴大牙面前,挑衅地说:“我义正词严地还反对律师恐吓证人的行为!”

“反对有效!律师,请你检点言行。不要说和本案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威胁证人!”胡盼跟着伍锻亦步亦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