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能有这个权限也算不错。
至少企业级账号的特权很多时候还是可以搞些骚操作的。
也不知道这次测试结束之后苹果方面会不会就停止该权限的使用。
接触的西方人增多,林灰也没有拐弯抹角。
而是直言询问道:“关于利用签名分发软件的权限在完成快捷指令这个软件的测试之后我依旧可以使用么?”
尹丽莎白·妮诗:“这是自然,林先生,你怎么会这么问,我们苹果方面还不至于这么吝啬。
事实上在苹果上百万的个人开发者账号中,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个人开发者账号上拥有这种更高级别的签名机制。
既然准许您的个人开发者账号拥有这样的权限,自然是我们经过认证考虑的。
无论从设计元素视角还是市场价值出发,您都是最优秀的软件设计师。
这都是你应得的。”
虽然尹丽莎白·妮诗的话林灰不确定是恭维还是事实如此。
但拥有一个具有企业级账号待遇的个人开发者账号对林灰来说还是大有裨益的。
企业级账号一大特权是可以将签名后的应用在任何 ios 设备上安装,且没有安装数量的限制。
林灰先前上线应用的过程来说吧。
林灰将应用上传之后并不代表着这些应用就可以直接面对普通用户了。
这之后还是需要经过官方审核的。
尽管现在林灰这种情况,每次上线应用审/核时间很短。
但依旧是需要审/核的,只有审/核之后才可以进行由其他用户进行下载。
而拥有企业级账号则没有这个约束。
完全可以利用该机制规避苹果应用上线的审/核机制来进行软件分发。
技术无国界企业有国界。
从古至今无论中外所有利益上合作几乎都逃脱不了“同心同德→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这个怪圈。
尽管林灰自重生后和苹果方面合作一向紧密,但谁能保证这种紧密的关系会一直持续下去呢?
纵然此时的林灰和苹果方面算得上利益共同体。
但也仅仅是“利益”共同体而已。
林灰和苹果紧密合作的完完全全都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
这种关系跟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利益共同体在拥有相同利益诉求的时候可以拥有稳固的关系。
但当利益共同体的一方面临着更大的利益时难保不会背弃另一方。
更何况林灰是中国人,而苹果公司却是美国的公司。
技术或许没有国界,但技术公司却是有国界的。
这就注定了林灰同苹果方面即便是有合作,这些合作也注定很难触及到核心技术。
在有这种分歧的情况下。
加上存在着大国博艺的潜在背景下。
纵然此时的林灰同苹果处于蜜月期。
但林灰丝毫不怀疑其同苹果的“蜜月期”的表象下潜藏着诸多可能爆发的隐患。
如果任由这些隐患爆发。
苹果公司大概率不会受到这些隐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