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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5章 马丹人的女婿

有道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洪涛不是黄鼠狼,但比黄鼠狼还坏。黄鼠狼只不过是惦记鸡本身,而他是连鸡带鸡的一家子都惦记上了。

塞特尔提出的设想非常符合大明帝国的利益,也很切合目前的实际情况。葡萄牙人肯定不能完全相信,巴依老爷们更是墙头草,指望他们一心一意纯属痴心妄想。

顾问处这几年倒是笼络了几个族群的库尔德人,到了关键时刻只要给足武器装备可以起到牵制作用。可他们的活动区域在伊朗高原北部和高加索地区南部,有点鞭长莫及。

如何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找到合适的代理人是个大问题,王大头本来已经快做到了,只要苏伊士港的马穆鲁克贵族自治成功,也就钻进了死胡同,除了大明帝国的粗腿可抱,短时间内找不到任何依仗,可惜功亏一篑。

现在机会又来了,如果能和马丹人拉近关系,至少能在巴士拉城附近增加一股亲大明的势力,也就控制了这条通道的东端。

不过在有所表示之前,先要弄清楚马丹人的底细,摸一摸他们的实力。人数太少、宗教太极端、人缘太次的都不符合要求,白给都不能要。

想知道这些情况,光靠通译问是没用的,必须得上点小手段,比如摆上一大桌子他们没见过的菜,再有位帝国皇帝请客,边吃边聊,气氛就缓和多了。如果再能推杯换盏效果更佳,只可惜伊斯兰教不让喝酒。

但马丹人的反应完全出乎了洪涛的意料,他们不光喝酒,还自己酿酒,且度数不低,很像中国南方的米酒。既然人家自己都破戒了,那就开喝吧,喝着喝着高度甘蔗酒就上了,然后甲板上就开始称兄道弟了。

事实证明酒后吐真言的办法不光对中国人好用,搁谁身上效果都不差。三位马丹人首领也就是不会说汉话,否则非得当场和洪涛拜了把子,必须是喝美了,然后就把真言也一起吐了。

马丹人挺有来历,且很古老,可以追溯到古巴比伦时期,但最辉煌的时刻还是拜占庭帝国。那时候马丹人主要生活在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山区,信奉基督教,且很善战,并与拜占庭结盟,很让阿拉伯帝国头疼。

后来拜占庭与阿拉伯帝国和谈,做为条件把马丹人给出卖了。大部分马丹人北迁去了小亚细亚,逐渐与其它族群融合,消失在历史之中。

但也有没向北迁徙的,而是向东进入了两河流域,在哈马尔湖周边定居下来,改信了伊斯兰教,成为沼泽阿拉伯人,也就是现在的马丹人。

不过改归改,马丹人对伊斯兰教极其不虔诚,完全就是糊弄事儿,甚至违反教义,把野猪之类的动物也加入了食谱。喝酒更是公开的,不光他们喝,附近一些有接触的族群也会偷偷和他们交换一些米酒食用。

现在哈马尔湖及其周边水沼区里总共生活着21个马丹人族群,或者说有21个马丹人大村落,共有2万多人的规模。每个村落一个姓氏,互相通婚,基本上没有大矛盾,能一致对外。

这次前来送礼的三位首领,或者叫村长,就是其中8个村共同推举出来的,珍珠也是这八家一起凑的。那两名被西帕希骑兵绑架的首领孩子都和8个村子沾亲带故,有事儿必须一起上。

2万多人,包含了男女老幼,并不算多,但要分在什么地方。搁大明本土确实有点势单力孤,但在两河流域就算得上大部族了,除非遇到奥斯曼、波斯那样的国家。

数量、宗教都符合条件,马丹人就会投入大明帝国怀抱吗?那是不可能的,洪涛从始至终也没提这件事,但等到酒宴结束时,他已经把这件事给办妥了。

这就叫老奸巨猾,想要什么从来不主动说,而是在周围布局,慢慢让对方醒悟。等醒悟了,再想改主意,大概率是来不及了。

这次也一样,他做主把马丹人一位首领的女儿给娶了。只等婚礼结束,马丹人就有了位大明女婿,常来常往不就顺理成章了嘛。

女婿登门,大老远的吃喝不好带,干脆弄点硬货,比如弓弩和盔甲,再比如火枪和火炮,外人总不能说不让女婿给老丈杆子送礼吧。

只是这种礼物送多了,会让马丹人腰杆子也跟着硬起来,从而改变一些生活习惯,进而影响到周边地区各族群的势力分布。

具体影响多少,就要看各族群对开通商路的态度了。马丹人以后要靠这条商路吃饭,你非不让吃,人家女婿多送点礼物,帮着老丈人摇旗呐喊也就不算过分了。

皇帝结婚,难道不用朝廷同意,随随便便就带回来一位嫔妃?真不能,但这次不是洪涛结婚,而是塞特尔被赐婚,不要都不成。

当然了,现在是战时,国事为重,儿女情长得让路。等到大军凯旋之日,就是完婚之时。到时候皇帝还会大驾光临马丹人的村子,亲自主持迎娶新娘的仪式。

“此去大马士革路途遥远,要耽搁不少日子,你趁机好好关注下这里的情况。待到战事结束,朕会向海军参谋部提名,由你来担任阿拉伯舰队都指挥使。”

光给一位新娘子就够了吗?显然不能,洪涛向来有逮着蛤蟆捏出尿的传统。既然塞特尔赶上了,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于是这位年轻的舰长又多了份期盼。

“陛下放心,人在船在,学生定会把波斯湾周边打造成帝国最安全的海外领地!”

塞特尔对这门亲事是持反对态度的,他并不喜欢那位肤色黢黑、脸蛋子两坨红的小女孩。就算不用非娶个蒙古女人,那也得两情相悦才成。现在两人连一句话都没法沟通,突然成夫妻了可怎么过日子嘛。

为此他还把哥哥搬出来当挡箭牌,说是父亲不在了,自己的婚事得由哥哥做主。这个借口放在别人那里很合理也很够用,却无法阻止赐婚。皇帝说了,你哥哥也得听圣旨的!

但当他听说能成为阿拉伯舰队都指挥使之后,所有的不满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大丈夫处世当建功立业,著鞭在先,今若不取,则悔之晚矣。

和女儿情长比起来,他更看重事业发展。如果不抓住这次晋升机会,想混到都指挥使的职位上,不光要有资历和能力,还得碰运气,熬到退役也不见得能碰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