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天一大早,李天明开上拖拉机,带着李学庆,还有其中一台电风扇,前往大柳镇向李学国报喜。
车刚到村口,却意外遇到了一个人。
“学庆叔!”
杜鹃避无可避,只能硬着头皮打招呼,目光躲闪,像是很怕会落在李天明的身上。
和在家做姑娘的时候相比,才出嫁一年,杜鹃却好像变了个人。
原本白嫩的皮肤,现在变得暗淡,乌黑的长发,也显出了几分枯黄。
想当初,杜鹃可是李家台子的一枝花,模样、身段,尤其是那白净的皮肤,不知道引得多少年轻后生失神。
可现在,好像她曾经拥有的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身上的那件衣服,还是李天明送去的布料做的,只是原本的颜色,经过多次浆洗,也不再像以前那么艳丽了。
就像她这个人一样。
上辈子杜鹃嫁给李天明之后,也过了几年苦日子。
后来李天明赚钱了,虽然两口子的关系疏远,但是在钱上,他从来没亏待过杜鹃。
就算是那几年苦日子,李天明也没让杜鹃这么狼狈过。
媳妇儿过得好不好,那是男人的脸面。
现在看来,她自己选的男人,还特么真是个不要脸的。
杜鹃怀里抱着个孩子,对此,李天明也有所耳闻,两个月前,杜鹃生了个闺女。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天明立刻就想到了上辈子的女儿,生怕这个孩子虽然换了一个爹,却还是会托生在杜鹃的肚子里。
幸好!
杜鹃抱着的孩子,和李天明上辈子的女儿,模样没有一丁点儿相像的地方。
“这是回娘家啊?”
李学庆应了一声,他也看得出,杜鹃现在的情况似乎不是很好。
兴家店距离李家台子又不是很远,村主任的媳妇儿又是李家台子嫁出去的姑娘,自然会有不少消息传回来。
其中关于杜鹃和庞秉新的最多。
大体上来说就是庞秉新结了婚,媳妇儿有了身孕,也没见他有什么变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着调。
地里的庄稼活不好好干,整天混日子,不是去叔叔家蹭饭,就是去老丈人家打秋风。
“是,我回爸妈家,叔,您先忙。”
杜鹃说完,便急匆匆地走了。
李学庆看着杜鹃离去的背影,最终也只是叹了口气。
“天明!你说她……”
“叔,坐稳了!”
李天明打断了李学庆的话,没让他继续说下去,捏紧了油门,拖拉机突然加速。
杜鹃过得好不好,李天明要说一点儿都不在意,那根本不可能。
他不是圣人,做不到完全释怀。
上辈子纠缠了几十年,彼此相看两厌。
这辈子都有了各自的生活,李天明也想就此一别两宽。
可事实上,他还是高看自己的胸怀了。
只有杜鹃过得不好,才对得起李天明上辈子憋屈的一生。
刚刚看到杜鹃那狼狈的样子,不可否认,李天明的心里……
畅快极了!
到了大柳镇,直奔公社。
出发前,李学庆给李学国挂了一个电话。
得知他们要来,还带着刚做好的电风扇,李学国也是满心的期待。
嗡嗡嗡……
随着扇叶转动的速度加快,噪音逐渐消失。
李学国站在电风扇前面,感受着阵阵凉风。
“这可真是个好东西。”
镇公社也有一台老式的电风扇,天热的时候,偶尔也会拿出来吹吹风。
可是那台破风扇动起来就嗡嗡的响个没完,吵得人脑袋都要裂开了。
而且,吹得时间长了,肩膀生疼,感觉就像是落枕一样。
“天明,做这个用了多长时间?”
“两个多礼拜。”
呃?
李学国一愣:“差不多20天了。”
他虽然不懂技术,也不懂生产,可也知道,人家大厂都是成批量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