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把我送到利斯彭纳德大街上那座带有阁楼的六层公寓前。计程器已将我原来给她的二十块钱吃掉,我又给她二十。虽然这远超出需要,但我很感谢她,并以此表示我的慷慨。
我按响简的电铃,铃声两长三短,然后退出楼外接住她扔下来的钥匙。乘电梯到达第五层,走上楼顶,进入她的阁楼。
“够快的!”她说,“真有辆出租车等着你呢。”
她已穿好衣服。下身是一条老式工装裤,上衣是一件红黑相间的方格法兰绒衬衫。她是个诱人女子,中等身材,肌肤柔润,体态雍容,不适于体育运动。脸盘像扑克牌里的红心,暗褐色的头发已经花白,垂搭在肩头。一双灰色的眼睛又大又美。没有化妆。
她说:“我已煮好咖啡,里面不加别的东西了吧?”
“加点烈性威士忌好了。”
“我这里卖完了。你就坐下吧,我去端咖啡。”
她端咖啡回来时,我正站在她制作的米杜莎塑像旁,用手指捋摸着米杜莎的一条蛇发。“有个人的头发使我联想起你雕的这尊女怪来,”我说,“她的金发梳成一条小辨,盘在头顶,那样子使我想到你的这个米杜莎。”
“你说的是谁?”
“一个已被杀的女子。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随便。”
我谈了很长一段时间,左一句右一句很不连贯,从开始到当夜的事件,又转回去从头说。她不时地起身去添咖啡,等她回来我又接着说。或另开一个话头。这好像无所谓。
我说道:“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那小子。我把他打昏过去,也搜了身,但我既不能逮捕他,也不想放他走。我准备给他一枪,但下不了手。不知为什么。如果我抓着他的脑袋在墙上多撞两下,他可能就没命了。实话告诉你,那我心里会舒坦一些的。但在他失去知觉趴在地上时,我却扣不动扳机。”
“当然不能开枪。”
“但我也不能把他留在那儿,让他过一会儿再跑到大街上去。他会再找一把枪,重新作案的。所以我踩断了他的腿。他的骨头最后会长好的,他将来还会干这营生,但在眼下他要从大街上消失,”我耸肩,“这样做毫无意义。但我想不出其他办法。”
“大好事是你没有喝酒。”
“这是大好事?”
“我想是的。”
“我差点喝了,如果我是在旅馆附近,如果我到不了你这儿来,我一定喝了。上帝知道我多想喝。就是现在我还想。”
“但你没有去喝。”
“没有。”
“你有保人吗?马修。”
“没有。”
“应该有,大有益处。”
“怎么讲?”
“喏,保人随时都接你的电话,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对他说。”
“你有吗?”
她点头,“我与你通电话后给她打了电话。”
“为什么?”
“因为我感到紧张。觉得与她谈会镇定一些。也想听她会怎么说。”
“她怎么说?”
“她说我不该答应你到我这儿来。”她笑道,“幸亏你已经上路了。”
“她还说什么?”
她的灰色大眼睛避开我:“她说,我不能跟你睡觉。”
“她怎么能说这话?”
“因为在戒酒的头一年与人发生关系不好。与刚戒酒的人发生关系就更不好。”
“上帝,”我说,“我到这儿来是因为我六神无主,不是贪色。”
“这我知道。”
“保人的话你全听吗?”
“尽力而为。”
“这女人是谁?竟在地球上代表上帝的声音?”
“一般女人。年龄与我相仿,实际上还比我小一岁半。但她已经戒酒六年了。”
“不短啊。”